深环清协字〔2019〕5号
关于评选2019年度环卫清洁行业“先进单位”的通知
各会员单位:
经研究,现将我会评选2019年度深圳市环卫清洁行业“先进单位”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参评“先进单位”需报送的材料:
(1)承诺书(见附件1),要求:打印、加盖公章、法定代表人签名。
(2)《2019年度总结》,要求:内容自拟,简要介绍企业2019年度取得的业绩及各项荣誉,打印、加盖公章;
(3)《2019年度会员单位基本情况统计表》(见附件2),要求:打印、加盖公章;
(4)本单位年内获得的各种表彰、荣誉及媒体报导等复印件。
二、上述资料请于2020年1月15日前报送协会秘书处,逾期不予受理。
三、有下列情况之一者,不得参评行业“先进单位”:
1、年内没有按时按额交纳会费;
2、不积极参加协会举办的各种会议及活动;
3、不按时如实上报年终统计报表;
4、年内因搞恶性竞争被有效投诉二次以上;
5、在招投标后续过程中进行无效恶性投诉,给行业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;
6、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,或引发重大劳资纠纷或群体性事件,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。
以上通知,请遵照执行。
附:1、《承诺书》
2、《2019年度会员单位基本情况统计表》
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九日